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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高三复读生表白被拒进女寝将女生捅死其后割颈自杀未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22 15:38:19  阅读:8124 来源:自媒体 作者: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四川巴中高三复读生表达被拒进女寝将女生捅死!这以后割颈自杀未遂

巴中高三男生进入女生睡房杀戮女同学一案有了新进展。南都记者从四川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悉,10月21日,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袁某涉嫌成心杀戮李某某一案在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在申述书中宣布:2018年8月,被告人袁某因高考成果不睬想到巴中中学龙湖校区高三(30)班复读。在日常学习日子中,袁某逐步对同班同学李某某(本案死者,殁年17岁)发生好感。

2018年11月11日20时许,袁某向李某某表达,李某某表明待高考后再谈此事。尔后,袁某无法静心学习,心情极不安稳。同月18日上午,袁某乘公交车返校途中,觉得日子没有意义,遂发生不能和李某某活在一同就死在一同的主意。

当日21时许,袁某带着事前购买的断线钳、锯条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进入巴中中学龙湖校区,并将之躲藏于校园绿化带内。校园熄灯后,袁某藏匿于实验楼教室内。次日清晨2时许,袁某来到李某某等人住宿的3114睡房外,用断线钳、锯条损坏窗户防护栏;5时许,袁某剪断防护栏钢筋条,凭借木凳潜入睡房,爬上李某某所睡的上铺,用水果刀屡次捅刺李某某头、颈部,致李某某当场逝世。其间袁某用水果刀割颈自杀,后被送往巴中市中心医院救治生还。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某成心不合法掠夺别人生命,手法残暴、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违法事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应当以成心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依据,被告人袁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充沛宣布了定见,袁某进行了最终陈说。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吴佳灵

修改:张亚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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