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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针】2019年天津市创业方针请求大全连载(确定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0 18:52:12  阅读:392 来源:自媒体 作者:天津青年创业园

原标题:【政策】2019年天津市创业政策申请大全连载(认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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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每年5-9月

基本条件:

1、成立1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60%;

5、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6、企业近三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标准要求(5%/4%/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资助措施:

1、自认定当年起,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2、对首次获批的国家级高企,市财政和区财政按照各50%比例给予30-50万元奖励。

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022-5883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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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基本条件:

1、成立半年以上;

2、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

3、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50%;

5、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

6、企业近2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标准要求(4%/3%/2%)。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022-5883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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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津市科技型企业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基本条件:

1、在我市境内注册的企业;

2、具有专职科技人员;

3、具有专利、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中的1项以上;

4、具有科学技术创新经费投入和科学技术创新活动;

5、具有经由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资助措施:

1、天津市科技型企业是申请重点新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

2、天津市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是申请“杀手锏”产品认定的基本条件。

咨询方式:

发展计划处 022-58832963

申报流程:

http:///trs/rdgl/index.html

http://qyj.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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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资助措施: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咨询方式:

发展计划处 022-5883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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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天津市非公有制企业总部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基本条件:

1、非公有制企业总部是指主要投资者(出资比例超过50%或相对控股)为中国境内的民营500强企业、民营上市公司或民营行业领军企业,在津新投资注册或整体迁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民营行业领军企业是指某行业某地区的企业排头兵,在经济规模、科技含量或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领先地位

3、符合以上规定的同时,被认定非公有制企业总部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

(二)经集团总部认定的研发、采购、结算中心等职能型总部机构,且该机构的主营业务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均占集团本部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全部从业人员的50%以上。

资助措施:

1、非公有制企业总部在津新投资注册,实收资本在1亿元至5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在5亿元至10亿元的奖励2000万元;在1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0万元。奖励资金在认定后一次性拨付。

2、非公有制企业总部自设立起第二个会计年度,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在0.5亿元至1亿元的奖励3000万元;在1亿元至2亿元的奖励6000万元;在2亿元以上的另行研究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自认定当年开始,分三年按40%、40%、20%的比例拨付。

3、非公有制企业总部可对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其资金可从上述奖励中列支,但最高不得超过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额度。

申报指南:

http://fzgg.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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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杀手锏”产品

申请时间:每年5月

基本条件:

1、企业是“天津市科技型企业”,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亿元;

2、企业上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总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

3、申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或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前三位,且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4、申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产品须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

6、环保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资助措施:

100万元的财政补贴,市和区财政(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各承担50%。

咨询方式:

发展计划处 022-58832908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 58832971

生物医药处 022-58832975

农村科技处 022-5883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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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重点新产品

申请时间:每年5月

基本条件:

1、企业是“天津市科技型企业”;

2、申报产品须符合《天津市重点新产品申报指南》,已取得销售收入;

3、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为近三年授权;

4、产品须具有执行标准,并通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

5、环保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资助措施:

不超过20万元的财政补贴

咨询方式: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022-58832971

生物医药处 022-58832975

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科技 022-588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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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科技领军企业

申请时间:

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5亿元以上;

2、申报企业近三年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具有一定增长性;

3、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R&D)强度须不低于3%;

4、申报企业须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5、申报企业须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合理的成长规划;

6、申报企业须有实施项目的重大需求、条件和能力,通过项目实施,企业能够上台阶,综合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7、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

资助措施:

科技领军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财政科技资金补助,市和区财政(或企业所属的局级主管部门)各承担50%。

咨询方式:

发展计划处 022-58832908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022-58832971

生物医药处 022-58832975

社会发展科技 022-58832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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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申请时间:每年6-9月

基本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且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天津市;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资助措施: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咨询方式:

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 022-5883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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